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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27 航空展覽會墜機事故現(xiàn)場!

作者: 鄭曉 分類: 視頻分享 發(fā)布于: 2011-10-31 22:08 瀏覽:4,939 沒有評論


2002年7月27日,為慶祝烏克蘭空軍第14軍成立60周年,在烏克蘭西部城市利維夫附近的斯克尼利夫機場舉行的特技飛行表演,吸引了數(shù)千觀眾,其中包括很多兒童。
12時45分左右,一架正在低空做一個高難度的俯沖特技動作的蘇-27戰(zhàn)斗機突然失控,機身擦著機場跑道旁邊的樹林頂部掠過。失控的飛機一頭撞上了正停在停機坪上的一架伊爾76客機,并立即爆炸起火。由于巨大的慣性,燃燒著的機身繼續(xù)翻滾著沖向來不及逃離的觀眾。共有85人(其中27名為兒童)因飛機撞擊和隨之引發(fā)的爆炸而死亡,很多尸體被燒焦或殘缺不全。另外有超過100人不同程度受傷。兩名飛行員在飛機墜毀前機身擦碰樹林的時候彈射逃生,但兩人均受傷。

調查
起初,人們懷疑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飛機機械故障,因為此前俄羅斯空軍也有多架用于特技飛行的類似機型墜毀。例如1995年,“俄羅斯勇士”飛行表演隊的3架蘇-27飛機在越南撞山墜毀,4人死亡;在布爾日舉行的巴黎航展上,一架蘇-35(蘇-27加裝矢量推進系統(tǒng)的后續(xù)機型)在做類似動作的時候墜毀。
但專家們懷疑事故是由人為因素造成的,且事故調查的結果也符合了專家們的推測。
導致事故的因素包括(按照重要程度):
1.飛行員擅自改變飛行計劃,臨時做出加飛超低空俯沖的飛行動作;
2.錯誤的飛行計劃,特別是將飛行線路安排在觀眾正上方;
3.飛行員操作失誤;
4.飛機機械故障;
5.飛機在起飛前加裝了太多燃料,導致飛機太重不夠靈活,因而無法完成最后那個機動動作,并且在墜毀后引發(fā)更大規(guī)模的爆炸。

事故處理
事故發(fā)生后不久,總統(tǒng)庫奇馬就公開譴責了烏軍方應當對此次事件負責,有關責任人烏克蘭空軍總司令斯特列利尼科夫上將、空軍第14軍司令奧尼夏克中將、烏空軍第14軍副司令特列季亞科夫少將和其助手雅丘克中校四人被解職并被檢察院拘捕。國防部長什基琴科也提出辭職以承擔墜機事故的責任,但被庫奇馬拒絕。
2004年12月,最新一次的事故聽證會在利維夫舉行。五名被告(包括兩名飛行員和三名地面協(xié)調人員)皆不承認自己有罪。
2005年6月24日,軍事法庭以未能執(zhí)行命令和忽視和違法飛行條例的罪名,判處兩名飛行員沃羅迪米爾·托珀納和尤利·耶格羅夫被分別判入獄14年和8年,三名其他軍官入獄4至6年。此外,飛行員托珀納必須向遇難者家屬賠償720萬格里夫納(約合142萬美元或118萬歐元),耶格羅夫需賠償250萬格里夫納。

58妙處飛機明顯打錯副翼,應該是向右打副翼使飛機平飛,而飛行員則往左打,59秒處飛機處于倒飛俯沖狀態(tài),這是飛行員做出的第一判斷是飛機繼續(xù)做半圈橫滾使飛機處于平飛狀態(tài),然后拉升復飛,然而就是這半圈橫滾去損失了寶貴的飛行高度和空速,即使想蘇27 這種能做眼鏡蛇動作,,機動性能極佳的戰(zhàn)斗機也無法在時速狀態(tài)下拉升復飛。1:02秒飛機完全處于水平狀態(tài),但這時的飛機已經(jīng)失去了足夠的速度,沒有足夠的氣流對舵面產(chǎn)生壓力,從而無法改變飛機的飛行狀態(tài),所以結果,飛機準確的說應該是趴著下來的,1:05處飛行員打左副翼使飛機側費從而減少與地面接觸的面積進而最大限度的減少對地面人員的傷害,我想這應該是唯一正確的操作,,,
上面視頻飛行員的動作如果是在高空完全可以改出,但他的高度太低了,當然我也是事后諸葛亮,我覺得飛行員:
1)58秒處,應該向右打副翼!
2)59妙處飛機處于倒飛俯沖狀態(tài),這是應該全油門,下壓操縱桿使飛機處于 倒飛平飛狀態(tài),然后再改出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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